用户名:
密码:
验证码:
 
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大家社区
返回首页
当前位置: 主页 > 税收互动 >

在补缴企业所得税时,是否需要缴纳滞纳金?

时间:2010-03-30 21:16来源: 作者: 点击:
  某企业2008年度已进行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,但因在2008年度以后出台的一些企业所得税政策,导致需要调增200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。请问在补缴企业所得税时,是否需要缴纳滞纳金?

  答:国家税务总局《关于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函〔2009〕286号)第二条规定,对于2009年5月31日后确定的个别政策,如涉及纳税调整需要补退企业所得税款的,纳税人可以在2009年12月31日前自行到税务机关补正申报,不加收滞纳金和追究法律责任。(责任编辑:gw900admin)
顶一下
(0)
0%
踩一下
(0)
0%
------分隔线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发表评论
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,严禁发布色情、暴力、反动的言论。
评价:
表情:
用户名:密码: 验证码:点击我更换图片
推荐内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