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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的会计处理

时间:2010-03-31 19:55来源: 作者: 点击:
  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,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,按规定不需交纳消费税。但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的,应于移送使用时计算交纳消费税,按应税消费品的账面成本和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消费税,借记“在建工程”等科目,按应税消费品的账面成本,贷记“产成品”或“自制半成品”科目,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消费税,贷记“应交税金-应交消费税”科目。(责任编辑:admi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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