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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保关系转移接续7月1日启动

时间:2010-03-18 17:32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

3月2日至3日,全国医疗保险工作座谈会在湖南长沙召开。会议提出,2010年的医疗、生育保障工作,要坚持“广覆盖、保基本、多层次、可持续”的基本方针,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,其他多种形式为补充,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,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。
 

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从七个方面对今年的医疗、生育保险工作作出部署:一是巩固并进一步扩大医疗、生育保险覆盖面。2010年底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将达到4.1亿人以上,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.1亿人。二是有重点有条件地提高并均衡医疗、生育保险待遇水平。政策要进一步向重病患者、困难人群倾斜;要逐步均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待遇,做到“限高、稳中、提低”,逐步缩小医疗报销比例差距,促进社会公平;要积极推进门诊统筹。三是落实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的政策措施。各地要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,细化操作办法,完善业务流程,确保7月1日按时启动、平衡实施。四是加强医疗保险标准化建设。各省要按时完成乙类药品目录的调整工作,确保下半年开始执行新的药品目录;加强监测和分析,提高标准化管理的科学性。五是加强医疗、生育保险基金管理。六是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工作。七是积极配合做好深化医药卫生行政体制改革各项工作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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