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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纳税人在辅导期的增值税账务处理

时间:2010-03-31 18:47来源: 作者: 点击:

  【问题】

  一般纳税人在辅导期增值税进项税的账务处理有特别的地方吗?

  【解答】

  辅导期中,本月认证的进项税额一般在次月抵扣,可以按下述方法处理,本月认证通过的进税额可以设置“待抵扣进项税额”明细,以便与正常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区分:

  外购货物时:

  借:原材料(库存商品)

      应交税费——待抵扣进项税额

    贷:银行存款(应付账款等)

  次月允许抵扣时:

  借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

    贷:应交税费——待抵扣进项税额(责任编辑:admin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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