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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货物的运输费抵扣

时间:2010-03-31 18:47来源: 作者: 点击:

  问:我公司是一家商贸公司,从事鞋的批发和零售,目前是按核定交税,但现在鞋子要进入大商场,商场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,请问这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才能领取发票,应按什么税率交税?若每月开具10万元(含税额),该交多少税?

  答:《》(国税发[2008]30号)第三条规定:(一)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;(二)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;(三)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;(四)虽设置账簿,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、收入凭证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,难以查账的;(五)发生纳税义务,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,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,逾期仍不申报的;(六)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,又无正当理由的。

  纳税人具有这六种情形之一的,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
  因此,贵公司说明是这六种情形之一的企业。这六种情形之一的企业,当然也很难说能符合增值税条例规定的一般纳税人资格。

  如果需要,贵公司必须按《》(国税发[2005]41号)等文件的规定,由主管国税机关批准进入一般纳税人辅导期,符合规定要求才能申请领取增值税发票。

  如果符合一般纳税人,则按规定按照销项税减进项税等于应纳税额缴纳增值税;如果不符合一般纳税人资格,则按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。(责任编辑:admin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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